山西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改革的意見》
4月25日,山西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改革的意見》,固定資產高達34億元的大中型水庫、灌區改革和發展將有明確方向。
據山西省水利廳負責人介紹,全省199個水管單位中已經進行了不同程度改革的單位有30個,正在醞釀和制定改革方案的單位有67個。水管單位改革工作一直是水利廳黨組著力推行的一項重點工作,去年6月份,省水利廳在運城市夾馬口灌區召開了專題會議,并在全省范圍內選擇了25個改革試點單位。這次以省政府名義出臺水管單位改革意見,在全國是第一家,這充分表明了山西省政府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水管單位改革工作已取得突破性進展。從此,水管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將逐步向產權明晰化、投入多元化、經營企業化、服務社會化方向發展。
大中型水庫、灌區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是水利產業的骨干工程。建國以來,山西省共建成大中型水庫62座、灌區175處,設計灌溉面積1265萬畝,占全省灌溉總面積的60%,固定資產總值達34億元,初步形成了包括蓄水、引水、提水、排水、供水、灌溉的各種工程體系,為全省社會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基礎保障作用。但是,由于大中型水管單位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工程產權單一,經營機制僵化,供水價格偏低,融資渠道不暢,致使大批工程配套不全,老化失修,效益衰減。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嚴重影響了水管單位的生存與發展,而且影響著全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盡快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水管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快推進水管單位體制改革尤為必要和緊迫。
《意見》提出,全省將經過3至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水管單位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產權制度、投資體制、價格體系、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初步建立起產權明晰、責權明確的資產管理、監督和營運體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政企分開、決策民主、市場運作、管理科學的經營體系,使水管單位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和永續發展的經濟實體;建立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體系,使水管單位建設、維修、改造的投資渠道進一步暢通;建立科學合理的供水價、費體系,使水管單位的運行管理逐步實現良性循環;建立靈活高效的人事、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體系,在水管單位形成人心穩定,團結向上的良好發展環境。《意見》要求,在改革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工程效益與全局利益,水利工程的特殊性與改革的普遍性,規范程序與推進改革,水利工程所有權與使用權、建設權的有償使用,骨干工程與面上工程管理,強化管理與改善服務,改革與穩定等七方面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