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布大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汛期已至,為了確保水庫安全度汛,湖北省政府近日發出《關于切實做好水庫防洪安全工作和明確大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的通知》,要求各地克服麻痹僥幸思想,采取水庫防汛與當地行政首長直接掛鉤的辦法,確保水庫萬無一失,并于5月3日在《湖北日報》顯著位置公布了全省大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
湖北省是全國水庫最多的省份之一。由于大多建于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標準不高,加上長期高水位運行,全省5838座水庫中,病險水庫占31%。省政府通知規定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要對轄區水庫(含承包、租賃、拍賣等形式管理的水庫)安全負總責,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逐庫落實防汛行政責任人。全省大中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由省公布;小型水庫防汛責任人由市、州公布并報省水利廳備案。責任人名單在汛前登報公示,接收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肅水庫調度紀律,在全程跟蹤水雨情的同時,加強汛期值班,嚴格按照調度規程,依照調度權限,精心組織水庫調度。要嚴格執行上級調度命令,絕不允許越權調度、違規調度的現象發生,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盲目惜水,擅自抬高蓄水位。對違反調度紀律的當事人,要嚴肅查處,依照黨紀、政紀、法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要特別重視水庫大壩工程的安全監測,對病險水庫和蓄水位較高的水庫,更要加大監測力度。對發現的險情,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加強防守,確保水庫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