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業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額》發布實施
根據國務院和江蘇省政府的有關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規定以及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廳組織制定了江蘇省工業和城市生活130個行業、388個產品的449個用水定額。日前已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水利廳以蘇水資[2002]9號文聯合發布實施。此定額將作為編制年度用水計劃和制定區域水中長期計劃,建立萬元GDP用水量參照體系,新建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用水、節水評估等工作的基本依據。
根據計劃管理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用水管理原則,各地在執行定額的過程中,可先對工業、服務業實行定額管理,管理對象上可先從年取用水量5萬噸用戶和排污大戶開始,進行試點,積累經驗后,面上推開;各級水行政部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用水定額》的制(修)定、發布和考核管理。同時各市還可根據《江蘇省工業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額》制訂本市工業與生活用水定額,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會省質量監批準后執行。
定額的發布實施將為在全省深入開展節約用水、計劃用水、加強水資源管理提供了依據,對加強水資源的科學管理、實行計劃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減輕水污染、保障城市與工業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