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確定“十五”期間水污染防治主要任務
“十五”期間,河北省將繼續加強以水污染防治和節約水資源為重點的水環境保護工作,其主要任務如下:
深化地面水和流域水環境功能區劃,界定功能區界限,進一步明確功能區保護標準,實行分區分類控制,按水體功能進行管理。全面實施《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河北省渤海碧海行動計劃》,省轄城市、縣級市和一二類縣及處于環境敏感區的縣要全面建設污水處理廠;大力推廣中水回用技術和設備;實施白洋淀綜合治理二期工程;加強對重污染河流上游主要排污區域的環境管理,嚴格限制高污染行業的發展;抓好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和京津兩市水源地保護,多數湖泊和水庫基本達到功能區劃要求,崗南、黃壁莊、岳城、西大洋、陡河水庫、潘大水庫群,達到地面水環境質量二級標準;加大秦皇島、唐山、滄州三個沿海城市的陸源污染和海水養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強對污染嚴重的河口地區的污染綜合整治和管理,建立防潮截污工程,防治人工養殖污染和海上采油、作業污染。近海水質恢復到功能要求,入河、海污水量和污染物降到功能區環境容量允許范圍內。認真組織實施《河北省實施恢復官廳水庫飲用水源功能規劃》,確保永定河八號橋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地面水三類標準,恢復官廳水庫飲用水源功能;每年減少入庫泥沙量80萬噸,基本解決水土流失問題等。同時,河北省將全面啟動《21世紀實期(2001~2005年)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涉及河北的部分,規劃項目工程總投資39.8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