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源區水保預防監督實施方案通過專家審查
為了進一步加大黃河源區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工作力度,有效地遏制人為水土流失,積極促進源區植被自然修復,黃河上中游管理局于2002年 3 月 27日-28 日,在西安主持召開了 “黃河源區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專家審查會。
“黃河源區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實施方案”,涉及青海和四川兩省的5個自治州15個縣,總面積12萬km2。根據黃河源區水土流失的特點,將在5年內,按照《水土保持法》三區劃分的原則,通過不斷加大執法宣傳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執法體系、法規體系和水土流失監測網絡,積極開展預防監督工作,有效地促進黃河源區大面積植被的自我修復功能,以提高源區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項目終期將實現初步控制人為新增水土流失,有效遏制黃河源區整體惡化勢頭的建設目標。
來自黃委會水保局、上中游管理局、青海省和四川省水保局的10多位領導專家,在認真審閱資料,聽取兩省水保監督部門關于“實施方案”編制情況匯報,在廣泛交流與討論的基礎上,分別對兩個省的“實施方案”進行了認真審查。
關于青海省的“實施方案”,與會專家一致認為,青海省組織編制的“實施方案”基本可行。針對黃河源區的自然環境和水土流失現狀,提出的目標明確,把源區作為重點預防保護區范圍合理,確定的“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宣傳先行、因地制宜”工作思路切合當地實際,可以作為今后該項目實施的技術依據。“實施方案”采用了建立水保監督執法體系、制定配套地方法規制度、科學進行“三區”劃分、積極開展宣傳培訓、強化監督執法和監測工作等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措施,技術路線合理,可操作性較強。“實施方案”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專家們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
對于四川省黃河源區的“實施方案”,專家認為“實施方案”結合當地實際,確定以阿壩藏并作為重點預防保護區比較合理。“實施方案”的框架基本可行,目標明確。修改完善后,可作為方案實施的技術依據。針對“實施方案”應重點突出監督執法體系和法規制度建設等內容,專家們也分別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
“實施方案”通過專家審查,標志著黃河源區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工作即將進入實施階段。
黃河上中游管理局副局長陳伯讓主持了專家審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