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市場管理新規出臺 打破行業壟斷 準入待遇平等
9月1日,《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取代了4年前頒布的《出版物市場管理暫行規定》。業界普遍認為,《規定》的實施是20年來發行領域市場法規最重要的突破,將給圖書發行業帶來轉折性的變化,對民營書業而言,可謂是一個里程碑。《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的出臺表明,十六大精神已經貫徹落實到出版領域;在打破行業壟斷,推動行業發展,平等國民待遇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也為創建良好的出版物發行市場競爭環境、發展中國發行產業提高了國際競爭的能力;可以說它標志著民營書業的春天即將來臨。
新規定解讀
原《出版物市場管理暫行規定》為五章四十三條內容,新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經過合并、調整和增加,改為五章五十四條內容。其中改動最多的部分在于第二章的“出版物發行單位設立”部分。這部分主要涉及到市場準入問題,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也都要在這一章中體現。
其中關于設立出版物總發行、發行單位或其他單位申請從事總發行、發行業務取消了在企業所有制、上級主管單位和“行政法規及新聞出版總署規定的其他條件”等限制,同時增加了經營場所面積、注冊資金等條件。關于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取消了經營者的戶口所在地和注冊資金兩項限制,增加了經營者職業資格的條件。這三項修改為各種所有制資本和個人實行徹底的市場準入平等,有利于為行業吸引優質企業和優良資產進入,這意味著長期困擾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準入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這也是新規定的最大亮點。同時,也新增了對設立出版物連鎖經營單位或者其他連鎖經營單位從事出版物連鎖經營業務開設新的直營門店無需審批的條款。
準入門檻是否過高
由于我國加入WTO承諾將于2004年12月1日對外國資本開放出版物市場批發權,屆時有強大實力及多年經驗的外資企業進入,會迫使我國發行業重新洗牌。而此番《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的實施,其意很明顯在于提前練兵,通過吸引更多的優良資產和負責任的經營主體參與出版物市場的競爭,以及創建良好的出版物市場競爭環境,發展中國的出版物發行產業,提高其國際競爭能力,以降低國外資本進入后對我國發行業的沖擊。
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物發行管理司司長劉波指出,此前,由于在出版物總發行及批發的準入限制上都要求“國有”,民營資本不能名正言順地進入圖書批發領域。如此一來,由于產權不清,造成了很多市場短期行為,比如偷逃資金、偷稅漏稅、盜版橫生等對市場很不負責任的作法。但是如果市場上的競爭主體都是短期行為,都不負責任,對這個行業的發展就非常不利,不僅企業自身難以做大,而且對整個行業誠信體系的建立也是相當嚴重的打擊。《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的實施,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給這些民營批發商一個“名分”,從此他們可以在陽光下進行交易。它使每一個有生命力的生產主體得到解放,能量得到徹底釋放,同時伴隨著市場競爭主體責任感的增強,將有利于市場的規范發展和產業的做大做強。
但同時,申請成為出版物總發行及批發企業的資金門檻大幅提高,注冊資金分別為2000萬元和200萬元,分別是原來標準的2倍和4倍。有民營書業人士認為,這一門檻似乎太高。一直在夾縫中生存的民營書業,利潤微薄,很難承受這些條件,如此一來不利于做強做大文化產業。劉波司長指出,對于從事批發和總發行業務的商家而言,如果要開展業務,其投入金額其實遠不止這兩個準入標準。抬高準入門檻其實有利于出版產業吸納大規模良性資本,避免小企業慘烈的競爭。有關人士曾表示,中國出版物發行市場應該進行整合,最終形成有5至6個發行集團并存競爭的格局。
據悉,目前已有一家業外民營資本投資9000萬元籌建總發行股份公司,該公司掛牌在即。另一家更具實力的企業的申請也正在進行中。即將掛牌的這家民營總發企業的負責人認為,整個中國的出版物消費市場有很大的潛力,而在一個行業重新洗牌的時期,有很大的市場空間。他們計劃借助原有優勢,逐步在全國25個省會城市、200多個中小城市設立10萬個零售攤點,覆蓋3億人數量的讀者群。該負責人對該企業的發展前景極具信心。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對出版物連鎖經營單位建立的重視和支持,也表明了國家希望盡快扶持國內發行主體的決心。目前我國出版物連鎖經營面臨的嚴重問題可以說是地方保護主義。每個省都在自己的行政區內搞連鎖,結果形成無數個小連鎖網絡,顯然違背了辦連鎖規模經營的必然規律。新規定中的關于連鎖經營審批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區域封鎖和貿易保護,有利于跨地區連鎖經營的發展。劉波司長指出,目前中國發行行業市場潛力很大,有實力的業外資本進入發行領域,建立民營總發或批發企業,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整合各種小型連鎖網絡,或是借用其他行業已有的全國性銷售網絡來搭建出版物發行網,在最短時間內建立并強化我們自己的發行網絡,以迎接后年初大型外資發行企業進入后的挑戰。
誰將受益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的實施,打破了行業壟斷,不僅為民營資本提供了廣闊的舞臺,而且對出版社和讀者也都大有好處。
對出版社而言,民營資本進入發行業,會使中盤的競爭日趨激烈。作為出版產業鏈上游的出版社,在發行環節上就有了挑選合作者的余地,態度、速度、價格等因素就成為了競爭焦點。如此一來,出版社的發行費用不僅有可能會降低,而且其在發行環節上投入的精力也可以逐漸減少。這有助于出版社發展出版這個主業。
另一方面,民營書店獲得總批發權,全面涉足批銷,直接的作用是減少了批銷過程的中間環節,從而為降價售書埋下了伏筆,這對讀者來說是個利好消息。即使沒有嚴格獲得總批銷權的時候,書店打折讓利的促銷使消費者嘗到了甜頭,而銷售量的上升同時也給經營者帶來更多利潤,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