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 分水 調水三部曲---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化解漳河水事糾紛的成功嘗試
2001年6月,又是夏播季節,濁漳河只有3個流量的水。地處太行山腳下的豫北、冀南大片地區遭遇了百年罕見的旱魔,沿河鄰省地區因爭水相峙。正當農民因缺水不能及時播種而萬分焦急的時候,漳河上游管理局為他們從上游跨省調來了3000萬立方米的漳河水。百萬農民凝視著從舉世聞名的紅旗渠奔流而來的河水時,歡呼雀躍,熱淚盈眶。有人動情地說:漳河上游局為我們引來了救命水。
蜿蜒而來的漳河,不僅記載著沿河百姓盼水、爭水的歷史,還映照著漳河上游局為解決漳河水事糾紛,從解決爭水矛盾到落實分水方案,再到調水服務的發展歷程。
■爭水硝煙四起 流域機構擔當"消防員"
漳河上游管理局管轄晉、冀、豫三省交界地區漳河水事糾紛多發河段的108公里河道,涉及山西省平順縣、河南省林州市、安陽縣和河北省涉縣、磁縣。上游是山西,下游河北、河南兩省以河為界。沿河直接從漳河引水的有著名的河南省紅旗渠、躍進渠,河北省大躍峰渠、小躍峰渠等灌區。河道雖不長,但兩側崇山峻嶺,懸崖峭壁,耕地很少,群眾只能依賴人均只有幾分地的河灘地,生活貧困。自50年代以來,兩岸群眾就因爭水和爭灘地等問題發生糾紛。1976年河北、河南兩個沿河村莊因圍河造地發生械斗,河南省古城村一人被槍擊致死。80年代后,沿河鄰省邊界地區因無序開發而引起的水事糾紛愈加頻繁,規模也越來越大,先后發生爆炸、械斗、破壞水利工程等多起惡性事件。黨中央、國務院數十次批示,要求兩省政府采取措施,解決糾紛,維護穩定。1989年6月3日,國務院批轉了水利部的《漳河水量分配方案》。1992年水利部又協調兩省簽訂了《關于解決漳河水事糾紛的協議書》,還專門設立了漳河上游管理局,負責三省邊界地區108公里河段的統一管理。上游局成立后,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熱點矛盾,猶如消防隊員,四處奔波,八方撲救。盡管與兩省各級政府協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沒有從水資源這個根本抓起,治標未治本。1999年春節期間,河南省林州市古城村與河北涉縣黃龍口村間因水事糾紛又發生爆炸、炮擊事件,3000多間民房遭到破壞,近百名村民受傷,直接經濟損失800多萬元。
■解決分水問題 流域機構充當"裁判員"
漳河兩岸村民在河水多時怕沖毀自家的地,就設法做挑流工程,把水流導向對岸。而水少時,又擅自在河中筑壩,把有限的水引向自己一方,不顧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沿河地區競相修建引水工程,競相上延引水口,可憐的漳河灌溉季節河道基流往往不足10個流量,而兩岸引水工程的總引水能力卻達100多個流量。針對漳河沿岸爭水、爭地的矛盾特點,上游局狠抓了水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河道的統一規劃治理。按照水利部批準的規劃,建設了分水工程,完成了河道治導線的埋樁定線,使兩岸修建護地壩時有章可循。兩省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投注大量資金,河道治理進展迅速。幾年中,河南、河北兩省分別投入1000多萬元,相繼在兩岸建起了護地壩,基本解決了兩岸多年相持不下的爭地問題。與此同時,該局還配合兩省各級政府,積極宣傳國務院批轉水利部的漳河水量分配方案,在水利部、公安部直接領導下,他們配合兩省狠抓了河道兩岸地區的治安管理,收繳土槍土炮34門,雷管300多枚,炸藥500多公斤,導火索175米,消除了安全隱患。
■主動調水 流域機構爭當"服務員"
由于過度的開發和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漳河天然來水量在逐年減少。去冬今春灌溉季節,河道最小流量僅為2.7立方米每秒,幾乎斷流,兩岸群眾爭水矛盾突出。眼看幾十萬畝水稻不能插秧,玉米不能點種,廣大干部群眾心急如焚。漳河上游局的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頭,他們決定從"消防員"、"裁判員"的角色中跳出來,主動當個為民調水的服務員。他們不怕山高路險,跋涉于太行山區,詳細了解上游水庫的蓄水情況,經過協調,把上游水庫超汛限的水量提前調出3000萬立方米給河南省紅旗渠、躍進渠兩個灌區及兩省沿河村莊。這次調水的意義影響深遠:首先是政治意義。有效地避免了鄰省沿河地區灌溉季節的爭水糾紛,保持了社會穩定。其次是經濟意義。這3000萬立方米水,下游付出75萬元,但灌溉的38萬畝良田,畝均增產100公斤玉米,按每公斤1元計,將增收3000多萬元。上游水庫也盤活了資產。第三是社會意義。促進了上下游、左右岸團結治水,增進了睦鄰友好。第四是理論意義。探索了用經濟手段預防和解決漳河水事糾紛的新路子。用漳河上游局局長于琪的話說,實施跨省有償調水,引入了市場機制,漳河邁進了水市場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