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業掀起反“偽 ”風暴
?。玻埃埃的甑摹埃场ぃ保怠?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在書業必將成為一場針對偽書的戰役。
往年,出版業界對圖書的質檢重點多集中于內容差錯率、盜版、售后服務等主題;而從去年底開始,媒體對“偽書”現象進行的連續報道已經促使出版業界掀起一場由上至下的反“偽”風暴。
1月19日,北京錫恩管理咨詢公司在中國現代文學館舉行了一場名為“2004年度西方管理類假書風云榜”的發布會,公布了國內銷售的近百種假冒引進版的財經書,包括中國長安出版社出版的《執行力》等。春節長假剛過,中宣部出版局、新聞出版總署等單位就召開“堅決制止虛假圖書,營造誠信出版環境”的座談會,有關部門領導及近30家出版社代表出席會議,并起草了《制止虛假圖書,提倡誠實守信,多出精品的倡議書》。這次會議后,各出版社普遍自查社內圖書,重點在引進版的經管勵志書。據了解,目前已有個別出版社低調向書店發出通知,將“偽書”下架。而一些策劃引進版圖書的知名策劃機構也在醞釀結成誠信出版聯盟,并號召下游書店盡快將各種偽書下架。
“偽書”之害猛于虎
偽書傷害行業誠信?!跋啾缺I版,由于偽書是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正版圖書,讀者不容易識別,因而對出版行業的誠信度傷害更大?!彪娮庸I出版社世紀波公司總經理傅豫波說。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司副司長許超認為:“出版界是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中重要的參與力量,如果出版界不守誠信,將會對整個社會誠信體系造成嚴重的損害?!?br />
一位在讀MBA講述到自己購買偽書后的感覺,首先是驚訝:正規的出版社、正規的書店里居然有假冒圖書,而且“榮”登在排行榜前列;而后是不可思議:出版者居然用如此低劣的手法復制生產“精神產品”,讓大師、專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無存;最后還有憤怒和擔心,如果讀者未加甄別而接受偽書中冒名作者的見解和思想,不就成了一種精神損害嗎?
偽書破壞讀者的閱讀興趣,污染圖書產業生存的土壤。關于偽書的流行已經成為某種“黑色幽默”。如某單位有晨讀的規矩,員工們閱讀經管圖書時經常發現某些篇章似曾相識,個別甚至完全相同。在“偽書”盛行的書市,讀者無所適從,購買行為更加謹慎,甚至縮小購買量。近年來,經管圖書的單品種銷量呈現遞減趨勢,也與讀者的這種“謹慎”有一定關系。
有業內人士認為,“攢書”之風在出版業里由來已久,早幾年的計算機類圖書中很多由工作室七拼八湊而成,但技術萬變不離其宗,且讀者覆蓋面小,并沒有引起普遍重視。如今這股風氣在經管勵志書市場愈演愈烈,甚至有向一般圖書擴散的趨勢。某出版社的編輯就說過,做圖書的人慣以排行榜作為判斷市場的重要依據之一,而2003年以來的非文學榜充斥“偽書”,讓人看不懂。在畸形市場誘惑之下,“落水”的人不在少數。規矩的做書人不禁疾呼,“這么做出版,文化產業的文化何在”?
偽書盛行傷害正當經營的出版者與作者。偽書的暢銷在行業中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效應。假借引進之名的偽書,不必支付版稅,運作周期也比要經過引進翻譯等多道程序的外版書短,成本也相應減少。在賣場上,偽書往往得以堂而皇之地與真書擺在一起,如《執行》與《執行力》,《增長力》與《成長力》等,只要定價上略有優勢,偽書也能夠得到不少粗心讀者的青睞。由于成本低,偽書還可以給經銷商和零售商更低折扣,利潤空間比真書更高,導致一些渠道(如機場、超市等)偽書一統天下,真書不見蹤跡。難怪有人說,偽書比同類題材、同等定價、質量好的真書有更多機會進入消費者的視野,從而對整個圖書出版業形成巨大的危害。
有些人認為,由國人操刀的“偽書”可刺激本土作者的興起,可是,這是一個什么樣的作者群??!不求真才實學、沒有職業道德!而真正厚積薄發的作者在創作具有原創內容的圖書后,又馬上深陷“偽書”包圍,不但得不到應有的回報,甚至為反常的市場反應所傷害。難怪《贏在執行》的作者姜汝祥、中國社科院的周國平等知名作者都成了積極的倒“偽”派。
傅豫波認為,相比對讀者權益的潛在危害,“偽”書對以創意為生的書業傷害是顯性的,后果更加嚴重。“雖然偽書也可能是產業由亂到治必經的一種狀態,但是,如果不及時糾正,出版業這條大船將駛向何方值得考慮。”
反“偽”亟待解決的問題
從目前情況來看,全面肅清偽書還有若干實際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偽書的界定仍是目前一大難題。目前,新聞出版總署將“偽書”定義為含有虛假信息的圖書。北京錫恩企業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姜汝祥總結了經管勵志類圖書中最為典型的兩種“偽書”類型。一類假冒原版書是借用西方原著的書名,但作者、書的內容是假的;另一類是書根本就不存在,書名、作者、書的內容都是假的,這類書最多,如《沒有任何借口》、《執行力》等都是如此。但一些業內人士指出,這兩種手法都可以通過查詢版權登記號、原版書出版情況以及核實作者身份等方法查對,而目前圖書市場上存在的更加隱蔽的做法則讓人難以判斷,比如,某書的封面上標注“希編著”或者“編譯”,沒有作者介紹,也沒有原書情況介紹,表面上看不到宣傳該書的不實信息,但是細看內容,不時可以發現其他書的影子。
傅豫波建議嚴格界定“編譯”這種署名方法。她認為,如果是編譯,那么是不是要標注翻譯了哪本書;如果這本書仍不屬于公共版權,那么翻譯之后改編,是不是要經過原書作者的授權。在國外,署名的方法只有兩種,不是“編”就是“著”。如果是編,那么每一個章節都有著作者的名字。而現在國家法律和管理法規并未對“編譯”現象給予嚴格規定,使得一些攢書的寫手鉆了空子。
國際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成長力》的目錄與中心思想與電子工業出版社《增長力》相似,寫法大同小異,但正好避開《著作權法》要求連續字數相同達一定的標準。如果不知其作者正是偽書《執行力》的作者,恐怕要認定其為“偽書”都很困難。
其次,有關法律法規也需要對偽書的治理方式進行更加詳細的規定。目前新聞出版總署等有關部門對偽書現象相當重視,已經開始擬定相關的條文規范,下一步將根據這些條文規范對偽書市場展開大規模的治理整頓。華夏出版社經管事業部主任陳小蘭認為,偽書現象也是一種商業行為,反“偽”應注意改善商業環境?,F在讀者的沉默更大程度上是缺乏可操作的索賠方式,如果購買偽劣圖書可獲雙倍甚至多倍賠償,也可刺激讀者主張權利。“無錢可賺”會使違規出版者有所收斂。另外,國家可出臺適合業內人士打“偽”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增加偽書出版的法律風險。某出版社曾經遭遇過這樣的“尷尬”,該社引進版圖書出現了一種“偽”版本,于是將對比結果及合同文本等傳給對方出版社總編室,而對方答復:確有相似的地方,但咨詢過法律顧問,認為沒有法律問題。所以,出版者建議,能否象商標法一樣,對于含有知識產權成分、以及容易混淆的字體都有標準?能否對圖書封面、書名等識別內容給予更嚴格的規定。隨之而來的另一關鍵問題是,官司贏了,如何進行補償?
第三,接受采訪的從業人員也表示,控制偽書,關鍵是提高出版者的責任意識,注重細節,規范版權頁上的信息。現在各社的版權頁并不一致,有的引進版圖書沒有版權登記號,有的沒有作者介紹。業內人士認為,雖然讀者不一定會注意到版權頁,但作為規范的行業,應該有規范統一的信息表達。此外,出版者要盡自己的力量識別偽劣圖書。一位策劃人說,“我們也應該看到工作室的市場敏銳度,如果出版社能夠加以引導和管理,也可以生產出合格的產品。事實上,很多國外公司也可以合作,引進版的圖書也可以修改內容,并非一定不能變動?!?br />
最后,媒體與可出版社、書店和政府攜手合作,成為接受舉報、公布偽書信息的平臺。比如,一旦有人發現偽書,可向媒體或出版社舉報,出版管理部門可指定專業報紙予以披露,工商管理部門則可要求書店將這些報紙張貼或在網上公布,并且配合進行偽書下架退貨。(作者:劉 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