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流域立法推進依法治河
黃河水利委員會水政水資源局
黃河流域是我國重要的工農業生產基地,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布局中,是一個發展潛力巨大的經濟增長帶。黃河在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黃河治理與開發,今年初水利部汪恕誠部長又提出了“堤防不決口、河道不斷流、水質不超標、河床不抬高”四個目標。我們要轉變觀念,加強流域立法工作,健全黃河水法規體系,加強水行政執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為黃河的治理開發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為實現黃河的長治久安和流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好的服務。
一、抓住機遇,加強流域立法,健全黃河水法規體系。當前要抓緊做好《黃河法》《黃河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條例》立法前期工作,積極推進黃河立法進程,爭取盡早頒布實施。同時按照水利部水法規總體規劃,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結合治黃實際需要,做好《黃河水法規體系建設“十五”立法計劃》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起草、送審工作,開創流域立法的新局面,為依法治河提供法律依據。
二、積極開展水政監察的正規化、規范化建設工作,全面推進依法治河。全流域要進一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強化執法監督,嚴肅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行為。加大隊伍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水政監察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搞好水政執法裝備的建設與管理,建立一支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黃河水利執法隊伍。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查處破壞黃河工程設施、侵占河道水域、設置行洪障礙、亂用和污染黃河水資源等水事違法案件。加強執法巡查和河道監督管理,搞好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許可和在建工程的施工監督管理,及時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工程的違法違章行為。繼續開展以河道清障為主要內容的水行政執法檢查。加強收費管理。認真搞好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搞好黃河流域省際邊界河道水利規劃任務書的編制與實施,研究制定新形勢下預防和調處黃河水事糾紛的有效措施,加強對水事糾紛敏感地區的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努力將水事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為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認真扎實地做好水法規宣傳和“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深入開展以《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的宣傳工作。在水法規宣傳上,堅持經常性宣傳與集中宣傳相結合,采取靈活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注重宣傳效果,進一步增強沿黃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
今年黃委已根據水利部的總體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普法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通過在全河系統開展第四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實現水利部“四五”普法規劃確定的“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目標。要全面提高全河系統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加強各級領導干部、公務員以及按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進一步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要全面提高黃河水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辦事的水平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努力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自覺維護國家法制的權威和尊嚴;要提高黃河水利管理單位和經營企業管理人員依法處理各種經濟關系的能力。“四五”普法工作中,要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觀念和依法治國觀念,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加強黃河取水許可工作,積極推進黃河水資源統一管理。制訂《黃河取水許可總量控制管理辦法》,加強黃河流域用水定額管理,在沿黃省(自治區)編制用水定額的基礎上,統一審定編制黃河流域用水定額。實行對省(自治區)取水總量和取水人用水定額“雙控制”,從嚴審批新改擴建工程取水許可申請,對實際用水量超過國務院分配指標的省(自治區)采取限制用水措施,并把取水許可監督管理與水量調度有機結合起來,以取水許可監督管理保證水量調度指令的執行。組織開展水權、水市場理論的應用研究,積極探索運用水權、水市場理論和經濟手段管水的新途徑。實行入河排污許可和污染物入河總量控制。進一步做好水資源管理的基礎工作和前期工作。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保證黃河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有效保護,以黃河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建立健全黃河水法制,積極推進依法治河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我們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抓住機遇,轉變觀念,開拓進取,勤奮工作,與時俱進,切實加強流域立法,健全黃河法制,加強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加大黃河水資源的節約與保護工作力度,合理配置黃河水資源,處理好資源、發展和環境的關系,嚴格水行政執法,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為黃河水利改革與發展提供保障,為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