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確立三大重點
本報北京8月8日電 支持中央文化企業兼并重組、推進文化科技和內容創新、推動文化“走出去”,這是財政部最新通知確立的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三大重點。有關專家指出,此舉有助于發揮國有資本杠桿作用,支持中央文化企業做大做強,促進文化產業全面振興。
在這份名為《關于做好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了今后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管理的三大重點:
一是支持中央文化企業兼并重組。主要支持中央文化企業作為兼并主體,通過出資購買、控股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業所有權、控股權,或通過合并成立新企業。鼓勵擁有多家出版社的部門(單位),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出版資源組建出版集團公司。鼓勵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出版社,按照優勢互補、自愿組合的原則,組建出版集團公司。對于企業為取得被兼并企業的直接支出采取資本性支出方式支持。
二是推進文化科技和內容創新。主要支持中央文化企業進行具有典型示范效應的數字出版、網絡傳播平臺、移動多媒體等項目建設,進行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前景的文化原創產品生產,以及進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利于推動本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或升級的關鍵技術研發。對于項目建設、產品生產采取資本性支出方式支持;對于技術研發,采取費用性支出方式支持。
三是推動文化“走出去”。支持具有競爭優勢、品牌優勢和經營管理能力的中央文化企業與國外有實力的文化機構進行項目合作,建設文化產品國際營銷網絡,對外投資興辦文化企業。對于企業對外投資、項目建設采取資本性支出方式支持。
財政部指出,本通知適用于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已納入中央資本預算實施范圍的中央文化企業。資本預算支出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一是扶優扶強。資本預算支出要集中資源,培育一批有競爭力、控制力和影響力的骨干文化企業及企業集團。二是突出重點。資本預算項目按輕重緩急排序,結合當年財力,優先支持中央和國務院確定的重大項目,以及符合本通知重點支持方向的項目。三是注重效益。資本預算項目堅持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
此外,財政部(文資辦)負責指導中央文化企業開展績效考評工作。中央文化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使用資本預算資金,對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滯留、擠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