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通過審查
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總院于2002年1月9—11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對水利部水文局報送的《西南地區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和《西北地區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進行了審查。參加會議的有:水利部規劃計劃司、水資源司、國際合作與科技司,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水利部長江委、黃委等單位的領導、代表和特邀專家共30人。
隨著我國西部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是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對水文信息的量和質的要求越來越高。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水文基礎設施建設,水文事業有了長足的進展。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目前西部地區水文站點偏少,現有水文測驗設施設備陳舊、老化失修嚴重,數據采集和傳輸手段落后,生產生活設施簡陋;水質監測站點不足,監測項目不全,現有儀器設備落后,對突發性水質事件缺乏快速反應能力,遠不能滿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西部地區涉及我國15個省(市、自治區),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因此,加強西部地區水文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水文水質監測的現代化水平,及時準確地掌握水文情勢的變化,為西部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別是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水資源及生態保護服務是十分必要和緊迫的。為此,水利部水文局于2001年4月份組織有關流域機構、省(區)開展了《西部地區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該實施方案于12月完成并報部提請審查。
會議聽取了水利部水文局、長江委水文局和黃委水文局關于實施方案主要內容的匯報,進行了認真的審議和討論。與會領導、專家、代表認為,編制單位針對我國西部地區水文(水質)監測站網的現狀及存在問題,依據《全國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和《水文站網規劃技術導則》,考慮西部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與治理保護的需要,開展了大量的基礎調研與分析工作,提出的實施方案符合西部地區的實際,原則同意該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