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保方案審批正規化
2001年,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速度的加快,水利部加強了對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工作。2001年水利部共審批大中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57項,比2000年增加31項;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大綱52項,比2000年增加19項;水土保持方案防治責任范圍達80324公頃,比2000年增加58061公頃。建設項目涉及電力、水利、鐵路、煤炭、冶金、城建、公路、通信、航空等領域,水土保持總投資34.3億元。
為了防止開發建設項目在開工建設時擾動地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水利部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水土保持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規范了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一是規范水土保持方案資質,要求編制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單位必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編制單位根據所持證書方能承擔方案的編制工作。二是規范審查程序和文書編制格式,對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的送審稿、報批稿的編制內容、尺寸、顏色等作了明確規定。三是規范登記、審查、審批、運轉、查詢統計工作,將審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部存入微機,整編歸檔,實行動態管理,隨調隨出。四是細化了審批意見,將原來方案審批的5條意見增加到11條,更使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意見更加詳細、有針對性。五是嚴格把關,聘請了28名水土保持知名專家負責全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的咨詢工作,對水土保持方案進行技術審查。六是監督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實,即在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竣工時,同時驗收水土保持工程,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水土保持方案不落實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完成。對水土保持方案報批進行規范管理,推進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