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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出版報
王志剛
2014-12-01
互聯網思維是一種思考方式,或者說是做事情的一種指導思想。在當今互聯網時代,無論是不是互聯網企業,都應該樹立和運用互聯網思維。教育數字出版的互聯網思維應該包括這樣幾個關鍵詞:用戶至上、體驗為先、內容為王和持續服務。
當下,互聯網思維是一個十分流行的詞。但什么是互聯網思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小米創始人雷軍推崇的互聯網思維七字訣是“專注、極致、口碑、快”,奇虎360董事長周鴻祎總結的互聯網思維4個關鍵詞是“用戶至上、體驗為王、免費模式和顛覆式創新”,而國內第一部系統闡述互聯網思維的著作《互聯網思維“獨孤九劍”》則提出了九大互聯網思維,即“用戶思維、簡約思維、極致思維、迭代思維、流量思維、社會化思維、大數據思維、平臺思維、跨界思維”。顯然,上面的幾種說法雖然有許多一致的地方,但內涵并不盡相同,或者說各有側重。
有人說,并不是因為有了互聯網才有互聯網思維,也不是只有互聯網公司才有互聯網思維。的確,上述幾種說法中的關鍵詞并非新的發明,似乎都可以在管理學、市場營銷學等方面著作中找到。但是,必須得承認,互聯網思維是一種“集成創新”,是由互聯網人首先提出來,并被廣泛關注和運用的。
其實,互聯網思維是一種思考方式,或者說是做事情的一種指導思想。在當今互聯網時代,無論是不是互聯網企業,都應該以互聯網思維方式去思考,應該樹立和運用互聯網思維。數字出版是內容與技術結合的產物,教育數字出版除了內容與技術的融合,還必須符合教育教學的要求。因此,筆者以為,教育數字出版的互聯網思維應該包括這樣幾個關鍵詞:用戶至上、體驗為先、內容為王和持續服務。
用戶至上
用戶至上并非新論斷,過去許多行業包括圖書出版業也有“以用戶為中心”“以讀者為中心”的說法。但在互聯網時代,以用戶為中心的思維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個人理解這一思維的核心,就是產品從開始設計研發到最終用戶使用,產品提供者和使用者始終都在一起,產品提供者要根據用戶的需求與問題不斷進行迭代升級和提供服務,所以永遠都要以用戶為中心。
就教育數字出版而言,以用戶為中心首先要以滿足廣大師生的教學需求特別是核心需求為中心。同時,還應滿足傳統手段不能解決或不易解決的教學需求,為廣大師生提供更加生動有效的數字化教學體驗。比如,過去在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教學中要進行大量的實驗教學,有些實驗不僅費時費力,還要花費較高的成本,甚至還有一定的危險性。但使用數字化的虛擬實驗室后,許多問題便可得到較好解決,還可以針對重點、難點實驗多次,反復進行操作,使學生更好地掌握相關知識。
如何更好地做到以用戶為中心?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讓用戶參與到產品的設計研發過程中。小米手機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取得成功,與他們鼓勵上百萬的用戶參與到整體設計過程有很大關系。教育數字產品要做到以用戶為中心,也應該讓老師和學生參與產品的設計研發過程。既要廣泛調研,摸清教與學的真實需求,也應吸收一些骨干教師或教研員作為研發團隊成員,邊研發,邊進行教學試用,產品研發過程即是產品試用和教學實驗過程,從而推出真正滿足廣大師生需求的產品。
體驗為先
體驗是用戶在接觸或使用產品過程中的一種感受。這種感受既是主觀的,用戶使用你的產品或服務時是不是有驚喜,是不是獲得了享受;同時這種感受也是客觀的,用戶能不能方便地操作和使用你的產品,并從中獲得他所需要的東西。所謂好的用戶體驗,就是既能給使用者帶來驚喜和享受,也能解決他們的需求,從而黏住用戶。
教育數字出版為什么要強調體驗為先?大家知道,傳統出版最重視的是內容,這是因為讀者消費和體驗的主要是圖書的內容。對于教育數字產品來說,不是內容不再重要,但如果內容和功能的呈現不流暢,用戶使用時感到操作不方便,即便你的產品內容很好、很豐富,可能還沒有等到用戶接觸到產品內容,他們就已經選擇放棄了。尤其對于網絡教育產品來說,用戶的選擇成本很低,如果技術架構不合理,產品打開很慢,或者UI(用戶界面)設計不符合用戶習慣,都會影響其選擇使用。所以,對于教育數字出版來說,如果從開始就沒有讓用戶有一個好的體驗,是不可能指望他們選擇產品的,更談不上黏住他們。
那么教育數字產品如何讓用戶有好的體驗呢?首先在產品構架上應該合理,并在技術上不斷迭代升級,在功能上不斷優化,保證產品能夠流暢地呈現,用戶便捷地使用;其次在UI設計上要符合用戶的習慣,比如課堂應用的數字化產品必須考慮教師的教學習慣,方便其進行教學操作;再次在功能和內容設置上應以滿足用戶的核心需求為主,不要脫離產品的定位去考慮內容和功能,想面面俱到往往都做不到或做不好。總之,教育數字出版必須把用戶體驗放在首先考慮的位置,要讓老師和學生能夠很快地了解產品,方便地操作,愉快地使用,給他們帶來好的體驗和效果。
內容為王
眾所周知,圖書出版是內容產業,教育是育人的事業,一直以來,教育培養青少年所需要的知識內容材料,基本上都是由出版業來提供的。因此,在數字化時代,教育數字出版應擔負起為教育信息化提供優質數字內容資源的職責,堅持內容為王。
從服務基礎教育來說,教育數字出版堅持內容為王,首先必須按照國家課程標準的要求、按照教育規律和教學規律,成體系地開發優質數字資源。比如,作為基礎性數字資源列入教育部《2013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點》的第二代“人教數字教材”、適應教育信息化環境下教師備授課需求的“人教數字校園”等產品,在開發過程中堅持以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以通過教育部審核的最新版教材為藍本,將數字技術、優質資源和教學內容深度融合,在多地進行教學實驗,探索數字化教學和學習新模式,促進基礎教育信息化的常態化教學和普遍化應用。
隨著通信技術和互聯網影響的不斷深入,我們的社會處在了信息爆炸甚至泛濫的環境中。從表面上看,信息內容似乎人人皆可生產和制造,但其實真正優質的內容卻十分缺乏。在這種情況下,教育數字出版必須堅持出版服務社會精神文化建設的核心功能,擔負起優質數字資源建設的重任。筆者認為,要做好優質數字資源的組織工作,應該遵循“精、準、新”的原則。“精”是精選,少而精。教育數字資源建設并不是越多越好,關鍵是精選那些有助于提升教育質量、能夠有效解決實際教學和學習問題的好資源;“準”是準確,是科學性和質量的保證。對于基礎教育來說,需要的不是簡單堆砌、雜亂無章的碎片化信息和內容,而是符合教育教學規律、符合學生認知特點的優質數字資源;“新”是更新,要根據廣大教師和學生的需求,及時更新內容資源。
持續服務
相較于傳統出版,服務對數字出版有著更為深遠的意義。雖然宏觀上出版屬于大文化產業范疇,但傳統出版和數字出版在產品形態、生產方式、用戶關系等方面有著很大的差異。傳統出版的產品是承載內容的一本本有形圖書,其生產組織是制造業的方式,與用戶的關系主要是買賣關系,讀者買到書后怎么用、何時用,甚至用不用,出版社往往并不掌握。數字出版則不然,其產品形態并不固定,內容通過互聯網進行傳播,用戶獲得內容不是通過購買承載內容的有形物,而是通過獲得一定(范圍和期限)的網絡內容使用權來實現的,此時與用戶就不是簡單的一次性買賣關系了,而是如何提供有價值服務的長期關系。所以,數字出版特別是教育數字出版是須臾離不開服務的。
教育數字產品的使用者主要是教師和學生,因此教育數字出版必須按照教育要求和教學規律來提供全面的、持續的服務。這些服務既有線上的,也有線下的,主要包括三個層次:一是互聯網運營通常要求的線上支持和幫助服務項目;二是配套教育信息化設施實施教學的相關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三是與教學和學習相結合的配套服務,比如對教師的培訓、相關教研活動組織等。總之,教育數字出版要把為教育提供持續服務當作自身的責任和使命,也只有這樣,教育數字出版才可能獲得長足發展。
(作者單位:人民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