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出版社不知情 石鐘山:文人做市場并不庸俗
兩個出版社都不知情同時出版《軍歌嘹亮》
本月20日,《軍歌嘹亮》將在中央電視臺1套黃金時間播出,而此前推出石鐘山中短篇合集《軍歌嘹亮》的新世界出版社驚訝地發現,市面上同時有兩個版本《軍歌嘹亮》在出售,除了該社的作品集,還有漓江出版社推出的電視腳本。
書名相撞是否存在版權糾紛?出版社對作家其余作品出版是否有知情權?記者昨天多方采訪一探究竟。
出版社:
事先未知有同名書出版
記者手頭拿到了兩個版本的《軍歌嘹亮》,除了封面設計略有變化,漓江版本的作者由石鐘山變為石鐘山、朱秀海外,諸如“激情燃燒歲月姊妹篇、中央電視臺黃金時段播出”等封面的文字介紹幾乎一模一樣。
新世界出版社副總編輯邵東表示,該社的《軍歌嘹亮》是石鐘山的原創小說,里面收錄了石鐘山撰寫的包括《父母大人》、《父親的愛情生活》、《軍歌嘹亮》等5個中短篇;而漓江出版社推出的《軍歌嘹亮》則是電視劇的腳本,所以作者署名包括石鐘山和該劇編劇朱秀海。由于兩個版本的《軍歌嘹亮》前后推出相隔時間相當短,所以他們事先并不知道會有同名作品的出現。
漓江出版社總編輯宋安群也表示,在和石鐘山簽約商定推出電視腳本版時,也未獲悉新世界出版社的原創小說版本的出版情況及擬定書名。
版權中心:
書名相同不算侵權
邵東表示,同時出現兩個版本的同名書籍,雖然熱鬧的場面會讓書籍和作者本身更具知名度,但同時會對雙方出版社都造成一定的損失。
那么,對于書名打架和作家作品的版本約定,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據呢?記者采訪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副主任索來軍,他對記者表示,由于書名通常比較簡短,很難體現一種獨創性,所以并不受到版權的保護,除非同名書籍的實際內容存在侵權糾紛,比如內容雷同或者只是做了些許改動。《軍歌嘹亮》這種電視腳本和原創小說的區別,就版權保護角度來說并不存在法律糾紛問題。但是如果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這其中是否存在惡意競爭的法律問題就另當別論了。
石鐘山:
利益最大化合情合理
對此記者采訪了石鐘山,他表示,作家本身并沒有義務對出版社主動介紹自己的多部作品、多種形式的出版情況。能夠出現兩個版本的作品,說明作家是有人氣和市場的,這對作家自然是好事兒。以前,作家往往都是埋頭碼字兒,幾乎不關心市場化問題,但是現在文人談錢談市場就庸俗化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石鐘山認為,市場化的今天,作家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藝術的前提下讓自己變成商品的作品得到更大的推廣和利用,這是非常合情合理,而且也是作家更成熟的表現。
版權保護中心副主任索來軍表示,市場化運作下的圖書市場,需要出版社也能夠更加成熟應對,比如在簽約之前就應該考慮到跟風或者是各種不觸及法律但是會對出版產生影響的問題。
信報記者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