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總署高層解讀新一輪出版發行改革路線圖
5月24日~26日,新聞出版總署在京舉辦“全國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培訓班”,龍新民、李從軍、柳斌杰、鄔書林等先后發表重要講話,表明堅定不移、積極穩妥、務求實效的改革思路,并就總署關于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做了全面動員和深入闡述。來自全國副省級以上的新聞出版局主管改革的副局長,首批和將要列入試點出版發行單位、總署批準成立的各集團負責人、總署有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負責人120人與會,并圍繞下一步改革面臨的任務、存在的問題展開討論。這預示著新一輪體制改革大幕將啟,從點和面上推進實質性改革、獲得實質性突破成為主旋律。請看本報記者根據會議精神所采寫的綜合報道。
此次培訓班,新聞出版,總署明確提出了堅定不移、積極穩妥、務求實效的改革決心和工作思路,一些新觀念、新提法、新思路開人耳目,促人深思。有與會者評論,體現了總署自身的思想解放和務實姿態——
確定新提法 感受新概括
龍新民署長在講話中開宗明義介紹說,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意見,今后新聞出版文化體制改革統一改稱為“出版發行體制改革”。這一提法的確定,意味著中央和總署將更加科學地界定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制改革的范圍、任務。對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通訊社、重點新聞網站和時政類報刊,少數承擔政治性、公益性任務的出版單位等實行事業體制,由國家重點扶持。而一般的出版發行單位,都將逐步轉為企業,按“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的要求,深化體制、機制創新,重塑微觀市場主體。這一提法的確定同時意味著,出版發行的改革再也不能游離于市場經濟體制以外,同時享受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雙重好處。用龍新民署長的話說就是,出版發行體制如果不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深化改革,任其游離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外,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不能說已經充分建立,更不用說逐步完善了。對此,鄔書林副署長指出,市場經濟已經在整個國家起到了基礎配置作用,出版業絕不能與之相違背;在整個國家財政、金融、稅收等宏觀經濟政策的運行都發生了深刻轉變的情況下,總體而言,要求國家為出版發行業單獨制定保護性的特殊政策也是困難的。
新一輪出版發行體制改革,是在2003年開始的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礎上,從點和面兩個方面繼續深化的,經過3年的試點,一些認識得以深化、一些經驗得以提煉、一些問題得以凸顯。而這一切,作為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無不與科學發展觀相聯系,與新的文化發展觀相聯系,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構相聯系,與文化在綜合國力及其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相聯系,與科技進步帶來的創新型國家使命、新型文化業態發展趨勢相聯系,與國家文化戰略、文化安全以及文化“走出去”相聯系。圍繞科學發展觀、新的文化發展觀等的要求,3年來,關于文化體制改革的一些觀念和思路愈發清晰和重要,得到更加明確、具體的體現,例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若干意見》提出,要增強文化事業單位的活力,提高文化企業的競爭力,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重塑文化市場主體。要加快推進國有文化企業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股份制改造,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符合上市條件的,經批準可申請上市。專制為企業的出版社、報刊社、文化產品進口公司等,要堅持國有獨資或國有絕對控股,實行特許經營或許可證管理。運用市場機制,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聯合、重組,重點培育發展一批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文化市場的主導力量和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支持和鼓勵大型國有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實行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有條件的可組建多媒體文化企業集團。鼓勵同一地區的媒體下屬經營性公司之間相互參股。支持中小型文化單位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富有活力的優勢產業群。要打破按行政級次、行政區劃分配文化產品的舊體制等等。這些提法,既涉及體制、機制的理論創新層面,又與改革的現實問題、實踐探索密切相關。
——中宣部副部長李從軍強調,希望未來5年,一些出版發行集團能成為大的戰略投資者,特別是在打破地區封鎖上要有突破性進展。現代營銷方式,現代生產力是打破地區封鎖、壟斷的金鑰匙,靠行政捏合是達不到的。改革就是創新,主觀設計是設計不出來的。
——柳斌杰副署長在動員報告中指出,新聞出版領域的改革有其敏感性,既有“左”的思想干擾,也存在右的思想問題,因而要在“解放思想中統一思想”。要沖破一切妨礙出版發行行業改革發展的思想觀念,改變一切束縛改革發展的做法和規定,革除一切影響改革發展的體制弊端,解放和發展出版生產力。
——鄔書林副署長強調指出,建設創新型國家對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出版發行改革,如果不能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確立自己的位置、作用,不能找到服務的對象、方式,體制、機制不能來一個洗心革面似的變革,將極大地喪失發展的機遇。他指出,經過近30年的發展,如果我們仍不能順應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強化專業出版、學術出版,而是把出版業只建立在大眾出版上,是很脆弱的;如果我們仍按現有的過于偏重教育出版、大眾出版的模式走下去,出版業未來受到的沖擊將是巨大的。
可以說,此次培訓班不論從宏觀還是微觀,從政策還是思路,都是空前并闊、空前解放、空前務實的。
幾乎所有的領導在講話中都表示,新一輪改革,將要實斑實質性突破,取得實質性進展。有關領導明確表態,這一輪改革,要兌現多年來的有關政策傾斜的承諾,積極為兼并重組穿針引線,推動出版、發行單位之間相互參股,要有大手筆,體觀大戰略——
新一輪改革展現務實“路線圖”
龍新民在此次培訓班上鄭重提出,新聞出版總署為推動下一輪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將出臺包括書號等資源配置、有條件批準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等十大務實政策和措施。與此同時,要充分考慮各地不同情況、充分考慮廣大職工的情緒和心理承受力,穩妥推進,不搞一刀切、不設統一時間表。
鄔書林在就《新聞出版總署關于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所作的專題報告中明確表示,總署近期要在重塑市場主體方面、在構建統一開放市場體系方面、在提高市場集中度方面、在調整產業產品結構方面、在引導非公有資本進人發行業方面、在實施“走出去”戰略六個方面取得新的實質性進展。柳斌杰在動員講話中,就下一步總署在重塑市場主體、構建統一市場、加強改進宏觀調控等三個方面工作,如何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推進改革、務求實效做了具體闡述。據悉,總署《關于深化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經批準后近期將予以正式公布,與此同時,將出臺十大務實政策和措施。我們從領導同志的有關講話中,可以先期感受到“方案”和措施呈現的“路線圖”,以及其體現的務實姿態——
就事業單位體制改革而言,總署下一步將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工作。二是在充分調研基礎上,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研究制定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國盲文出版社、農民日報社、科技日報社、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和民族畫報社等已經和擬要實行事業體制的改革試點單位的工作方案并予以指導。三是明確實行事業體制出版單位的出版任務和業務范圍,并在出版資源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證。四是指導各省市自治區公益性出版單位的改革。
就出版發行企業體制改革而言,將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一般出版單位和文化、藝術、生活、科普類報刊社逐步轉制為企業。對大學社、部委出版社的改革進行調研推動和指導。按照分類指導、分批推進的要求,2006年將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研究制定中國電力出版社等一批中央國家機關所屬出版社以及中國計算機報、機電商報、中國國家地理雜志社、中國婦女雜志社、中國唱片總公司等已經和擬要轉制為企業的試點單位的工作方案并對轉制工作予以指導;2007年重點是在國家機關有關部委、行業協會、群眾團體、科研機構所屬出版單位進行轉企改制試點;2008年重點在中央直屬機關和有關部門以及民主黨派所屬出版單位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全面推開。
為推動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各項配套政策以及各項法規、規章的廢、改、立工作也將同步進行。可以相信,隨著總署《實施方案》和十大政策措施的正式出臺,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將呈現上下聯動、點面結合、內外兼顧、全面推進的生動圖景。
與會者在對改革充滿信心與期待的同時,也強烈地感受著現實的危機和壓力。加快政策配套,改善競爭環境,解決改革成本,體現人文關懷依然是大家普遍關心的話題。關鍵是——
以什么心態面對問題 以什么姿態跨越障礙
體制改革中,政企分開、管辦分離之后,首要的問題是明確誰是出資人,只有這一前提明確了,轉制為企業的出版單位才清楚由誰授權、向誰負責的問題。法律出版社社長助理孫志華說,下一步改革我們最關心的問題首先是誰是法律社的投資主體,由誰授權法律社具體經營、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任務。現在,法律社所有超過5萬元的投資行為都須經過司法部計財司批準,雖然以前也在事業部制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將來整個投融資及管理、運作機制都將發生重大轉變。他同時表示,法律社的改革希望走穩妥之路。同樣面臨如何處理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問題的還有家庭期刊集團。由于出資人問題未及時解決,使2003年9月就被批準作為試點單位的家庭期刊集團,直到2006年1月才得以正式掛牌。《家庭》掌門人徐春蓮認為,相關政策不明確、不配套,以及對試點集團資源配置未到位是制約發展的最大瓶頸。
法人問題既與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建立、是否優化有關,也與集團組建、投資主體多元化后,如何妥善處理各相關投資主體關系,特別是下屬成員單位獨立經營權、自主權問題密切相關。廣東省出版集團董事長黃尚立表示,經過幾年改革調整,試點任務已基本完成,下一步重點考慮的是發展問題,而從集團體制機制創新角度看,仍然需要妥善處理股權多元化問題。如就發行集團股份制改造來說,既要解決一股獨大問題,又要解決股權分散問題。河南出版集團管委會主任鄧本章認為,清產核資、授權經營、改革成本、清理不良資產是組建集團和體制改革面臨的四大問題,與財稅等政府部門的協調復雜而繁復,需要配套政策及時跟進。吉林出版集團董事長周殿富介紹,集團與各所屬出版社之間實行的是規范的母子公司制,集團作為母公司本身就是出版單位,具有出版權,這樣的體制比較好地解決了集團與各出版社之間法人地位問題,所屬出版社也擁有較為自由、充分的經營自主權。他認為,轉制為企業不等于就是企業,企業是一種制度,關鍵是在準確定位基礎上,確立自身的贏利模式、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在關于大學社資產授權和法人地位等問題上,清華大學出版社社長李家強表示樂觀。他認為,等大學其他產業單位產業化后,包括出版社在內的許多問題自然就容易得到解決。大學社不論是事業還是產業性質,都需要面向市場,都要搞活經營,都要增強實力。相比其他中央和地方出版社,大學社雖然也存在人員分流和安置問題,但因大學社多數是近十幾年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人員安置壓力不大,關鍵是要考慮好大學發展定位和發展方向問題。
相比之下,轉制成本,或者說是與轉制成本相關的人的問題,依然是各位當家人考慮和憂慮的頭等大事。中國電力出版社社長宗健說,電力出版社在全國科技出版社中經濟狀況還算是不錯的,但目前離退休的人員有100多人,在職200多人,醫療、養老保險等改革成本光靠出版社自己拿,拿不起。如果出版社因此花掉前期積蓄,元氣大傷,甚至半死不活地去闖市場,前途難卜。希望國家在改革成本及相關政策方面給予必要扶持。四川出版集團管委會副主任張京頗有感觸地說:改革的關鍵一是出版社定性問題;二是人心穩定問題;三是核心主業的重新確立問題。而在人的問題上,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那“中人”呢?那些現在40-50多歲的人,是現今出版業的骨干,做出了主要的貢獻,他們的后顧之憂如何解決?
對此,培訓班上,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副司長孫建立也表示,在105號文件中雖然規定在5年過渡期內可以延續“走辦法”,轉制前已交納了保險金,轉制為企業后退休的人,這5年內企業與事業退休金之間的差額可以補發,但什么是“老辦法”、如何給補、由誰給補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蔡振紅在給培訓班所作的專題報告中解釋說,文化體制改革中涉及轉制的單位,主要沿用的是科研體制改革所適用的相關文件,即2000年頒發的2號文件和2002年頒發的3 號文件,其基本計發辦法是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但在文件執行過程中發現,“中人”即轉制前尚在工作轉制后退休的人普遍反映,轉企后隨企業增加的養老金幅度低于事業體制養老金增幅.同時,在同一城市如中央單位和北京市所屬單位標準也不同,為此,又做了新的補充,在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基礎上,又增加了按企業年金的一定比例彌補差額的辦法。盡管如此,與事業單位比,轉制為企業后,養老金等問題確是一個突出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問題。孫建立認為,從大趨勢看,國家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越來越規范,不可能事業、企業兩頭好處均占,留在事業單位還是跟著轉企,確實是一個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財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長王家新建議,轉制過程中,需要加強與政府財政、稅收、勞動保障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否則,許多問題因溝通不夠,轉制后將難以順利解決。
問題客觀存在,障礙不能回避。在這些問題只要調研充分,考慮預案,實事求是,也并不是不可解決的。現實問題只能通過改革過程逐步得到解決.據悉,有關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涉及的資產授權問題(在中央部委和人民團體中較為突出)、“土地出讓金”問題(地方較為突出)、人員分流和社會保障問題等等,文化體制改革主管部門將繼續與中央各相關主管部門加緊協調,陸續出臺完善相關配套政策。與此同時,也需要提醒出版發行單位,與國有企業、科研院所等其它領域體制改革相比,文化體制改革所享受和將享受的優惠政策都是空前的。不能指望所有的困難都一朝一夕得到完美解決才投身改革。事業與企業兩頭利益均占將成為歷史,等待業界同仁的將是直面改革和前所未有的戰略轉機。新時期的文化人,包括出版發行界人,能不能拋卻幻想,祛除顧慮,像科研院所等領域體制改革那樣,勇敢地迎接新的挑戰,去創造創意產業的輝煌呢?
來源:中國圖書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