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署嚴厲查處《心藏大惡》一書及其出版者
今年4月大連出版社出版了《心藏大惡》一書。該書內容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屬于買賣書號和出版含有禁載內容的色情圖書,情節惡劣,社會影響極壞。總署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大連出版社作出行政處罰:對該社停業整頓6個月;封存《心藏大惡》全部庫存圖書,要求其組織力量追繳已經發出的圖書,并對這些圖書做銷毀處理;沒收該社出版《心藏大惡》一書的全部違法所得;按照隸屬關系、程序,要求該社對出版《心藏大惡》一書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免去大連出版社社長職務,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出版社其他相關社領導免職或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大連出版社總編室和相關編輯室負責人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出版《心藏大惡》一書的責任編輯開除公職處理。
大連出版社出版《心藏大惡》一書的教訓是深刻的。總署要求各地新聞出版局、各出版社主管部門要結合“三項學習教育”活動,從領導層面解決問題。要督促出版社認真學習黨的出版方針、政策和出版法規、規章,端正辦社方向,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辦社的指導思想,建立起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健全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要十分明確出版社是黨的重要思想文化陣地的重要性,堅決抵制腐朽墮落的不良文化,大力弘揚我國優秀的傳統文化,對監督不利,明知故犯的出版社要給予嚴厲處分,主管部門對出版社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要高度重視社領導班子的配備和建設,以加強對出版社內部的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