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經紀人的春天到了嗎?
想當中國的出版經紀人?先看一下這個細節。1995年,當英國32歲的單身母親羅琳為一部小說尋找婆家時,遠在中國四川的阿來也在為即將帶來世界聲譽的作品謀求出路。羅琳在愛丁堡圖書館翻閱《作家與藝術家年鑒》,尋找文學代理人,在投稿兩次被拒之后為ChristopherLittle接納,后者在吃了12家出版社的閉門羹后終于與布魯姆斯伯利公司簽約,并在1997年出版了掀起玄幻世界波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知道你想說,如果阿來能早點找到文學代理人,那么……且慢。不但當時,就是10年之后的今天,“新阿來”也可能同樣出世坎坷。事實是,雖然娛樂、體育業“找我經紀人”的說法滿天飛,但中國出版界幾乎看不清獨立經紀人的影子。潑盆冷水吧還是:這碗飯至少眼前夾生,難吃。
不信?你試試。“我是文學代理,這兒有……”以為會有出版社的大編們好生待你?“放這兒吧”,很可能就是石沉大海。你以為他們指著你手里的稿子吃飯嗎?人家要么有國家撥款,要么有教材和教輔,你沒聽說過哪家出版社僅因為經營不善而關門吧?你會發現,除了你不可能去的出版社——總不能拿著專著要代理費吧?——轉來轉去,就那么幾十家,甚至十幾家。國內進入現代意義上的大眾出版不過10年,你還得等啊。最重要的,當那些手拿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要看你的經紀人證時,你就更是啞口無言。
你以為代理費真那么好拿?稿酬低,受得了嗎?國家有規定。干脆就別有知道真實發行量的想法,免得沒法和作者交待。盜版,就更無能為力。靠10% 20%的代理費生存?比較渺茫。可是,你總想成為中國書業代理人為中國作者做點事吧?看看2004年的數據,引進圖書版權10040項,差不多20本書中就有一本是引進版。更讓人憂慮的是:暢銷圖書排行榜至少有一半是舶來品。那么,當聰明人都拼命做引進代理時,你一個懷揣原創書的代理人定生瑜亮之嘆。
你以為歐美出版經濟人的那套在中國可行?書上說了,“文學經紀人承擔著兩方面的功能,挖掘新作者,并培育其成長;為成名作家提供全方位服務”。但那是紙上談兵。實際情況是,先不說你可能動賺錢心切而剝削年輕人的小心思,你應該知道惟名人馬首是瞻的編輯們是個什么樣子。在當年見利的壓力下,他們要想保住飯碗和品位,不得不圍著成名作家的屁股后面轉。如此一來,兩個后果:你代理新手編輯不要,你代理老手作者不要——要你干嗎?此外,說服中國的作者另花錢雇人賺外快?難,就一個字。
說句良心話,也不是沒人涉足出版經紀人。但是,那些靠引進版吃飯和坐等抽成稿費的,總不算切實的經紀人吧?你會說,某某某,多少作家跟著他轉會?但你細想過沒有,如果是出版經紀人的話,他只應從為作者的服務中拿錢。說明了吧,我們星星點點的所謂“出版經紀人”,往往還同時兼具出版人的角色。換言之,他要同時演好兩個角色,而它們是本質上的對手。面對作者,他要盡可能提高要價,而作為出版人,他又得拼命降價。既是局內人,又是局外人,這簡直就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角色!更可嘆的是,西方書業經紀人多從出版社和報刊社出,手里有作者,又是圈內人啊。反觀我們的圈內人,要么不動,要么在媒體間流動,如果有作品經紀,也是玩票,最多兼職。前輩們的“半調子”做法,其實,大有可玩味處。
差不多150年前,英國產生文學經紀人。10年前,中國本土的一本教材《外國出版概況》僅以不足半頁篇幅來介紹有關書業經紀,還說人家談判的時候“總是冷酷無情,商業動機明顯”;末了說:“職業代理人以及他們的編輯事務所,還在發展之中,其動態值得注意”。剛“入世”那會兒,有人高呼:中國出版經紀人的春天到了!是嗎?